一、適用范圍
受火災、臺風、雷擊、雪災、白蟻侵蝕、化學物品腐蝕及汽車撞擊等災害導致的房屋結構性損傷。
二、鑒定常用依據
1、《火災后建筑結構鑒定標準》(CECS 252:2009);
2、《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292-2008);
3、《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144-2008);
4、《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44-2004);
5、《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2012);
6、《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
7、《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 50003-2011);
8、《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10);
9、《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11);
10、《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 8-2007);
11、《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JGJ/T 8-2007);
12、《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 107-87);
13、《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2011版);
14、《混凝土中鋼筋檢測技術規程》(JGJ/T 152 -2008);
15、《數據的統計處理和解釋正態樣本異常值的判斷和處理》(GB/T4883);
16、《超聲回彈綜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CECS02:2005);
17、《既有建筑物結構安全性檢測鑒定技術標準》(DBJ/T15-86-2011);
18、《回彈法檢測砌體中普通粘土磚抗壓強度技術規程》(DBJ13-73-2006);
19、《貫入法檢測砌筑砂漿抗壓強度技術規程》(JGJ/T 136-2001、J 131-2001);
20、其他相關技術規范標準及委托方提供的資料。
三、鑒定內容及方式簡述
1.結構整體體系分析:對建筑物受災后的整體結構體系、傳力系統進行檢查和分析,以判斷建筑物受損后結構體系是否安全。
2.混凝土構件外觀檢查:采用外觀觀察及錘擊回聲的方法對構件表面顏色、爆裂剝落、開裂、露筋、聲音等情況進行普查,并判定構件表面過火溫度。
3.結構構件變形檢查:根據現場過火范圍,對該房屋上部結構整體的變形進行檢測。
4.裂縫檢查:采用觀察法對受火災影響較大的磚柱、混凝土梁及板構件中存在的裂縫分布及發展情況進行普查。
5.混凝土強度檢測:采用鉆芯法對混凝土強度進行隨機抽檢。
6.截面尺寸檢測:隨機抽檢各主要構件的截面尺寸。
7.配筋量檢測:抽取一定數量的承重構件進行配筋情況抽檢。
8.圍護系統檢查:檢查建筑物過火后內外墻體、圈梁、裝飾、屋頂鐵皮、門、窗等圍護構件的受損情況。
9.依照《火災后建筑結構鑒定標準》(CECS 252:2009)對房屋結構安全性檢測做出評定,對不滿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構件提出可靠的處理建議。
保順-災后受損房屋鑒定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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