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9-06-05 閱讀:4915次
房屋安全鑒定類型劃分取決于委托方的需求和鑒定的目的,主要可以分為6大類:房屋危險性鑒定、房屋應急鑒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房屋完損等級評定、特殊需求的專項鑒定。具體如下:
1、房屋危險性鑒定
對房屋進行危險性鑒定是指根據《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對既有房屋現階段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進行檢查,對房屋的危險程度進行評級鑒定,并對危險房屋提出處理建議。
危險房屋屬于警示性的提法,應歸類于安全性鑒定。危險房屋鑒定主要適用于房屋結構傳力體系明確、房屋損毀明顯的房屋。按照房屋無危險點、有危險點、局部危險、整體危險四個等級進行鑒定評級,對于房屋后續處理有明確的指導意義。
2、房屋應急鑒定
房屋應急鑒定是房屋危險性鑒定的一種特殊形式。如爆炸、地震、火災、臺風、水淹、交通事故、地質災害、房屋倒塌涉及房屋安全的突發性事件時,應決策方或委托方的要求,房屋鑒定機構對遭遇外界突發事故的房屋進行緊急安全檢查、檢測,對房屋損壞程度及影響范圍進行緊急評估。這一類鑒定由于時限要求和鑒定條件的局限性,房屋安全應急鑒定多以緊急處理建議的形式提出,如緊急排險、緊急撤離等。
緊急鑒定一般不采用可靠性鑒定方法,因時間和現場的局限,其檢測量、測試數據不可能按部就班展開,所以房屋應急性鑒定可根據房屋結構工作狀態直接給出鑒定報告。
3、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
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是指根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對民用建筑結構的承載能力和整體穩定性、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等建筑的使用性能所進行的調查、檢測、分析、驗算及評定等一系列活動。
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是按照安全性和使用性要求,綜合評定房屋可靠性等級,同時也包括處理建議。其目的是評估房屋是否有可繼續利用的價值或改變使用條件的可行性。
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適用于房屋結構傳力體系清晰、房屋存是顯性與隱性安全隱患或延緩、延伸其有利價值的房屋。如建筑物大修前;建筑物改造、改建、擴建前;建筑物改變用途或使用環境前;建筑物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擬繼續使用時;建筑物遭受災害或事故后;建筑物存在較嚴重的質量缺陷或出現較嚴重的腐蝕、損傷、變形時等等。
4、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
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是指根據《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對工業建筑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調查、檢測、分析、驗算及評定等一系列活動。
《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適用于對以混凝土、鋼結構、砌體結構為承重結構的單層或多層廠房等建筑物、以及煙囪、貯倉、通廊、水池等構筑物的可靠性鑒定。
5、房屋完損等級評定
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是指根據《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對民用房屋外觀的完好情況或損壞程度進行評定等級,以房屋使用功能為主。房屋完扣損等級評定屬于傳統經驗型鑒定方法,必要時才依靠檢測數據。
房屋完損等級評定主要適用于對結構體系較簡單的房屋受損程度的評定,亦可作為房屋普查的評定依據。房屋完損等級有適用于危險性房屋、工業建筑、原設計質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鑒定,對于構成危險的房屋,應采用其它鑒定標準進行評定。
6、特殊需求的專項鑒定
房屋專項鑒定是指根據委托方的要求進行的鑒定。包括施工對周邊房屋影響的鑒定、火災后房屋結構損傷程度鑒定、房屋質量司法鑒定、房屋損壞糾紛鑒定、房屋抗震鑒定、結構單項檢測等專項鑒定。房屋專項鑒定目的明確,鑒定此類房屋應符合相關鑒定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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