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19-01-22 閱讀:4437次
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會使房屋產(chǎn)生新的安全隱患,主要包括以下15種行為:
1、改變房屋原設計用途或使用性質(zhì)。例如:將原設計為民用住宅的建筑改為工業(yè)廠房。
2、拆改房屋承重結構和基礎結構;
3、拆改與房屋結構垂直連體的非房屋承重結構;
4、拆改公共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體功能的非承重結構;
5、拆除承重墻或在墻體上開挖壁柜、增設門窗、拆窗改門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
6、擅自在樓面、屋面增設分隔墻體、剔槽、開洞、擴洞;
7、超過設計標準、規(guī)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載、堆放物品;
8、擅自改動、損壞房屋原有設施設備及其它妨礙正常使用的行為;
9、擅自安裝設備、設施影響房屋結構安全;
10、違法存放爆炸性、有毒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11、基坑開挖對相鄰房屋造成影響;
12、封堵消防通道;
13、未定期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14、危險房屋未按時報送房屋鑒定報告;
15、其它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
廣東保順檢測鑒定有限公司于2004年在廣州成立,注冊資金1200萬,具有國家CMA資質(zhì)認定、建設工程質(zhì)量檢測機構資質(zhì)證書,以及住建委房屋檢測鑒定資質(zhì)備案的甲級單位,已通過ISO9001質(zhì)量管理體系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yè)認證。已入冊廣東、廣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貴州、云南等省高級人民法院及各地區(qū)中院司法檢測鑒定機構名冊,成功受理各類司法仲裁糾紛案例5000余宗。